【法規類型】海關規范性文件 【內容類別】關稅征收管理類
【文  號】總署公告〔2014〕14號 【發文機關】海關總署
【發布日期】2014-2-7 【生效日期】2014-2-7
【效  力】[有效]
【效力說明】

???????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內銷保稅貨物完稅價格辦法》(海關總署令第211號發布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》(海關總署令第213號發布)的有關規定,現就海關在審查確定內銷保稅貨物完稅價格時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海關在審查確定內銷保稅貨物完稅價格時,其質疑、磋商和告知的程序,參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具體的法律文書格式見本公告附件。
二、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案件的內銷保稅貨物的完稅價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內銷保稅貨物完稅價格辦法》的規定予以審定。
本公告內容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原海關總署公告2005第33號同時廢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
1.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內銷保稅貨物價格質疑通知書.doc
2.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內銷保稅貨物價格磋商通知書.doc
3.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內銷保稅貨物價格磋商記錄表.doc
4.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內銷保稅貨物估價告知書.doc